作者:史前逸民
一
转眼教师节又到了,记得我们创办第一个教师节时,在铺天盖地的宣传造势中,有这么两句话:要使教师成为人人都羡慕并向往的职业。要使教师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
现在看来,前面那句是基本做到了——其实只要好好落实出自很多官员口中那句“教师收入要比同等条件公务员略高”的承诺,不再给教师打白条等……做到这点就并不难,毕竟这是取决于政策上的倾斜。
但第二句,就似乎值得斟酌了:要使教师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这里似乎有两个方面的意思,是要整个社会都尊重教师这个职业呢,还是人人都应该去尊重任何一位当教师的个体人?
若从社会学角度去做规范思辩,社会上的所有职业无疑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受到尊重,不论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工人农民,还是以自己的存在方式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比如公务员,比如军人,比如清道夫,比如演员、比如新闻记者,比如进行野外科考专家,比如坐在街边一边甩扑克一边等活干的农民工……
——你能在公共场合举例子说哪种职业哪种人不需要尊重或者不必去尊重吗?
当然,社会运转再正常,毕竟也还有某种特定的时候,在特定时段里侧重渲染某种职业的神圣崇高,既属于思维方式的合理倾斜,也是社会运转的惯性之一:比如面临战争或抢险,“最可爱的人”只能专属军人;比如“非典”侵袭,医生护士就显得格外神圣;比如奥运激战,敬仰的目光自然投向金牌者获得者……在教师节即将来到的时候,强调一下教师这个行当的重要性,搜集一下教师们的事迹并强调一下“蜡烛精神”,应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我一谈起对教师的印象,稚童时代烙下的两个清晰画面就会跳将出来。谁都上过学读过书,也许谁都应该在儿时的记忆中封存着有关教师的美好印象。但就我来说,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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