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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与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weber 发表于 2011-1-19 13:21:24 | 显示全部
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1)学院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2、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院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院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3、信息发布管理
  (1)学院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院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院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院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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