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1. 武大郎随身携带的钱,肯定不止两贯钱,只会大于两贯钱,因为是先给的郓哥,后付的酒钱。 2. 平时随身携带的钱,和愿意爽快地一次性支付的钱,又是两个概念。武大郎至少有自愿支付两贯钱“好处费”的能力。 那么,两贯钱是多少呢?两贯钱是铜钱,或是相等的纸币(交子),换算成银钱,是二两银子。 两贯铜钱 = 二两银子 = 我们现在的600元人民币。 当时,武大郎请这小猴子到馆子里吃了酒不算,又随手掏出600元的大票子,作为“小费”给出:“兄弟,这600块钱你先拿着吧,明天等我。” 这个动作,足以说明武大郎的收入了吧。 这600块钱,抵一个月的生活费,西门大药房的员工就是一个月发600块钱的工资。这小猴子郓哥,还挣不到600,一个月只在三、五百块钱左右。 他本来只想找西门庆赚个十几块钱的,(“赚三五十钱养活老爹”,划人民币9至15元),但现在武大郎爽快地一次性给了他600元,他能不高兴吗?! 所以,拼了再挨一顿打,也要帮忙去捉奸! 你说,这武大郎能算穷吗?真的要穷,他舍得给600元的小费呀?他还有钱供潘金莲住楼房?潘金莲那可是住的楼房啊。 武大郎原先是真的很穷。他为人懦弱,形象猥琐,头脸窄狭,皮肉粗糙,外号唤作“三寸丁谷树皮”。死了老婆之后,他带着12岁的女儿卖炊饼度日。租住的是本县首富张大户的房子。 张大户六十几岁了。家财万贯,房屋百间,只是没有儿女。家中有一个丫鬟叫潘金莲,长得美貌,张大户一心要收她为妾,但碍于他的老婆十分厉害,所以一直得不到手。 一日,主家婆不在,张大户暗把潘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 终于被张大户的老婆发现了,和张大户嚷骂了数日,又将潘金莲百般苦打。 张大户知道老婆容不下潘金莲,咋办呢?想了一个好点子,倒赔了房奁,把如花似玉的潘金莲免费嫁给了武大郎。 书上说:“这大户早晚还要看觑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为妻。” 于是,武大郎白赚了一个美女和一大笔钱。张大户非常照顾他,连房钱也不问武大要了,若武大没本钱做炊饼,张大户就私下给与他银两。 每天早上,武大挑担子出去了,张大户就来房中与潘金莲厮会。武大郎回来若撞见了,就知趣的走开,并不声言。朝来暮往,也有多时。 后来张大户死了。主家婆察知其事,怒将金莲、武大赶出。 武大几经辗转,搬到市中心来住。典得县门前两层四 间带院落的楼房,这么好的地段,这么漂亮的房子,一个月的租金要花十数两银子,合人民币4000多元钱。 你看,张大户没亏待他们两口子吧。 结论:若不娶潘金莲,武大郎肯定还是个穷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