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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禁办“占坑班”、特长班和兴趣班

nicole 发表于 2011-7-17 22:31:31 | 显示全部
新华网天津7月17日电(记者 周润健)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天津将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重点整治违规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资料费、补课费等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
为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天津市政府近日转发了天津市纠风办拟定的2011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表示,将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重点整治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和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
天津市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天津在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原因是执法不严、制度不完善、受利益驱动和机制体制性障碍。天津开展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目的在于,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源头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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