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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看上去很美?

weber 发表于 2010-10-18 10:34:59 | 显示全部
9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开拆或者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一时间,重庆市的这个条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处于模糊地带的未成年人隐私权,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  家长想时刻把孩子置于掌控之下,而孩子却拼命想逃离家长的重重保护牢笼。孩子究竟该不该有隐私权?家长刻意的保护怎么就成违法了呢?来看看各方争执的焦点吧。
  家长:孩子的隐私权是个伪命题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传统家庭观念里更是把“黄荆棍下出好人”奉为经典。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家长们几乎都有个共识:要想全面了解孩子的身心变化状态,光靠面对面的交谈是远远不够的,80%左右的家长承认曾经有过未经同意就偷看孩子隐私的经历。而且他们都赞同“孩子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的看法,但这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起来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大多数家长在得知重庆市的这个做法后,都持怀疑态度,认为这很不切实际。
  家住呼和浩特市公务员小区的林女士给记者讲述了她和女儿的一件事:去年冬天,林女士在收拾女儿房间时无意中在抽屉里发现一个非常精美的粉色笔记本。当时她只是被笔记本的漂亮封面吸引了,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女儿的日记本。出于好奇,她打开了那个日记本,然而里面的内容却让林女士大吃一惊:几乎每篇日记里都是女儿和一个男孩的事,今天过生日送礼物了,明天为什么生气了等等,时不时地还会出现一两句类似“我喜欢你”等等之类的话,刚上高一的女儿竟然早恋了,这太危险了。合上日记本,林女士倒吸一口冷气。接下来几天,她便苦思冥想想找到一种既不增加母女的对立情绪,又能有效阻止女儿的方法。终于,在老师的帮助下林女士采取迂回战术,让女儿间接了解到了早恋的危害和家长、老师对早恋的看法。一段时间后,林女士发现女儿心理上真的有波动了,直至后来彻底放弃。当然,这些又都是在她偷看了几回日记才知道的。“要不是我及时发现苗头早做处理,女儿不就陷进去了么?要是按照重庆市的这个规定,女儿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吗?”林女士显然还在为自己无意中偷看女儿日记的举动感到庆幸。
  而张女士遇上的又是另一桩烦心事:在呼市十八中上高二的儿子今年暑假突然迷上了上网,每天做完功课后,他在父母规定的一小时上网时间里,总是反锁自己房间的门,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儿子本来话就少,性格内向,面对面跟他谈也解决不了问题。于是,张女士越来越担心儿子这样下去会影响学习。在采访中,张女士还一直向记者询问:“常在电视里看到有各种监控软件,你们年轻人懂这些,究竟有没有什么操作简单而又不易让孩子察觉的监控软件?”看来,孩子们的隐私权在家长眼里真的只是个伪命题。
  孩子:为了摆脱父母的监控,想尽心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过去的买带锁的日记本、写假日记、锁抽屉、做暗号等用来保护自己隐私的方式,早已被现在的孩子们抛弃了。随着网络的发展,学生们纷纷把日记搬到了网上,开了博客。繁复的账号和密码,让他们倍感安全,可以尽述心事。另外,这确实也难倒了电脑知识较贫乏的父辈们。呼市师大附中的学生张娇说:“我早习惯了在博客中写日志,这样既可以写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又不用担心被别人偷看。”并且她认为这已经成为自己缓解学习压力的方式之一。
  除了网络,手机在学生中间也非常普及。随之,短信这种短小快捷的交流方式也很受学生们的欢迎。而与此同时,偷看他们的短信也成了家长了解孩子动向的方式之一。于是,孩子们也学会了见招拆招。呼市第二中学高一学生乔俊杰说,他每天会在上厕所时把手机里的收件箱和发件箱都清空,这样时间久了,父母也渐渐就失去了偷看他短信的热情。
  对于立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孩子们的观点自然与家长大不相同,几乎成一边倒趋势。在记者随机采访的36名学生中,有27名对父母偷看自己的隐私很反感,很赞同立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但也有少部分学生称父母的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乔俊杰就是其中的一位,他说:“爸妈怎么做都是为我们好,毕竟我们年龄还小,一些是非观念还不太明确,需要父母的指导。立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有些过了。”
  老师:与孩子沟通,重在以心换心
  在记者采访老师时,当被问到“如何才能更好地与孩子沟通”这一问题时,“以心换心”、“做孩子的朋友”、“建立相互间的信任”是老师们提到频率较多的词。
  李老师是呼市二十九中的一位初三年级班主任,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她总结了与学生沟通的法宝:要主动关心学生,随时注意学生的动向,最重要的是以与学生平等的方式进行交流,要换位思考。李老师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初二时她班里的一个女生收到一封信,之后她就发现这个女生老是躲在教室最后一排偷偷地哭。她想肯定有什么事发生了,于是主动找这个女生交流。经过几次交谈后,女生充分信任了她,并主动把那封信拿出来让老师看。那封信是来自女生的一位好朋友,这位好朋友前不久由于不懂事居然进了管教所。女生的心情很复杂,也很想念这位朋友,于是整天闷闷不乐的。找到原因,李老师就一次次地用各种方法开导这位女生,慢慢地,女生又恢复了以前的开朗……
  我区青少年心理咨询师魏刚说,父母行使监护权与孩子的隐私权保护应该是相辅相成的,父母监护权的行使,恰恰是为了让孩子的权益受到保护。家长应该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当然,也反对打着隐私这个幌子拒绝家长的监督、保护和教育;更反对让孩子信马由缰。有时孩子的隐私中可能包含一些不良行为,家长要巧妙地引导、教育,争取博得信任。如果孩子视父母为可信任、可亲近的朋友,认为父母能与自己平等地探讨问题,他们就会向父母倾诉内心最隐秘的事情。平时家长应主动地与孩子沟通,但决不能简单粗暴地干涉孩子的生活,这样做反而会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法律界人士:这样的立法没有实际操作性,但有助于人们思想的转变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郭丽韫老师把家长们打着“为孩子成长”的旗号而不惜侵犯孩子隐私权的行为统统称作托辞。她认为,在我国《民法》和《宪法》中,虽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但根据《民法通则》,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受法律保护,手机短信、网上聊天等均是公民沟通往来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作为自然人的未成年人,即使是其监护人也不应该随意翻阅、查看他们的短信、聊天记录等。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是必须保护的,重庆市出台这样的条例是非常合理的。但在传统家庭观念里,父母查看孩子的隐私,是为了孩子好,没有被认为是多么严重的事。实际上这在法律程序上是不合法的。她说:“虽然在目前,这样的立法实际操作起来很难,但却有助于人们思想的转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相关链接】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一直被我国法律所忽略。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智还未成熟,对事物和社会的理解还不完全透彻。尤其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心理处于叛逆期,如果教育不当,极易误入歧途,人生毁于一旦。所以,既承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又履行学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和监护权,如何才能使三者并行不悖?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
  早在2005年,上海市颁发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便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电子邮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家长与子女之间隐私权之争,当时就已经引发过一场轩然大波。
  2009年10月1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信件、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及其他个人信息,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查看、隐匿、毁弃、公开,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市的这部地方性法律不光在细节方面做足了功夫,而且把家长和监护人也排除在外。和2007年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这部法规更胜一筹。
  【记者手记】
我们的孩子需要什么
  □钱 超
  采写稿件过程中,我想到了一个日常生活中很简单的道理:一根弹簧,你给的力越大,它的反弹力也越强。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比喻成弹簧未尝不可。一方面,如果父母太霸道,连一点喘息的自由空间都不留给孩子,那么,都说青少年时期的孩子最叛逆,想必在父母重压中长大的孩子会更叛逆;而如果父母能适当给孩子留一片属于他们自己的小天地,那么,孩子在充分感受平等、自由的同时,更会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然后认真去思考哪些事是自己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相信这才是家长最愿意看到的结果。重庆市的立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形式重于内容。这样也好,为人父母们是该反思反思自己是否已经在有意无意中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我们的孩子需要什么?是每天的三顿饭,还是花花绿绿的金钱?是父母包办的照顾,还是按父母的目标去努力?这些都不是!
  意大利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通过不断地研究发现:孩子生下来就有个精神胚胎,儿童的成长是顺应这个精神胚胎的自然趋向的。如果父母们给孩子需要的养分,孩子们将通过自我选择建立完好的心智。因此,蒙台梭利得出结论:我们的孩子需要爱!需要自由!需要平等!需要尊重!需要信任!
  教育孩子,爱是第一位的,爱是基础。如果孩子得不到足够的爱,就会给他的心灵带来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成为他心灵深处终身的阴影。
  刚出生的孩子就有情感的需要,他喜欢父母的抚摸和拥抱,他喜欢看父母温柔的微笑和眼神,这种情感需要是孩子生理和心理的一种需求。儿童的情感发展研究则表明,没有爱或缺少爱的孩子,往往生长发育差,言语、动作发育迟缓,智力和非智力因素均落后于得到正常关心与爱的孩子。因此说,爱是孩子成长必需的精神养料。作为父母,应该爱孩子,而爱孩子要表现出来,要让孩子明白。比如,拍拍孩子的肩膀,摸摸孩子的脸蛋,随时向孩子传递你的爱,让孩子感受到爱的温暖。
  当孩子有了自由时,他就能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因为有了兴趣,孩子就会反复做某件事情,在这样反复的练习中,孩子就会形成专注,养成良好的行为模式。
  如果我们不了解自由是孩子的需要,而时时刻刻阻止他们自由探索这个奇妙世界的一切,那将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许多父母喜欢禁止孩子的各种探索行为,当孩子的自由被禁止时,自然而然会变得不顺从和叛逆。事实上,只要父母把自由给了孩子,不顺从和叛逆就没有理由存在,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前任主席赖斯·狄恩说:“心灵需要理解才能沟通,感情需要理智才能升华。”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孩子有独立的精神胚胎,这个精神胚胎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得到他人平等的对待,这样,孩子才会感受到尊重。
  理解就是了解孩子的内心,并以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帮助孩子解决问题。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说过:“对成人而言,儿童的心灵是一个难解之谜。我们应该努力地探寻隐藏在儿童背后的那种可理解的原因。没有某个原因,某个动机,他就不会做任何事情。”
  许多父母习惯于把孩子只是当成孩子来看待,认为孩子是可以糊弄的。实际上,如果父母不平等对待孩子,不尊重孩子,孩子就会一直把自己当成是与他人不一样的人,这种做法只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不良的影响。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他总是渴望得到成人的赏识、赞赏、尊重、信任来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如果父母处处不信任孩子,这样,孩子往往会感到沮丧,从而产生消极的自我否定的心理。(本报记者 刘志贤 实习生 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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