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位于河西走廊东北部,石羊河流域下游。境域东经103°2′至104°2′,北纬38°5′至39°6′。面积1.6万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人口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共30.4864万人。其中汉族占99%以上。
民勤方言属兰银官话河西片。声母26个,包括零声母在内。韵母31个。单字调4个,轻声在外。
有关论著有:吴开华 赵登明《民勤方言与普通话》[M] 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 2006;黄大祥《民勤方言音系说略》[J] 兰州:《甘肃高师学报》 2005;吴开华 《甘肃民勤方言音系》[J] 北京:《方言》(商务印书馆)2009.1。
影响民勤方言的因素
方言区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都会对方言的形成产生极大的影响。民勤方言体系的形成,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历史上多民族杂居的影响
自汉至清,民勤一直是内地汉民和各少数民族杂居生活的地区。
在距今约七千万年以前的喜马拉雅造山运动中,祁连山区急剧上升,形成了绵延千里的祁连山脉。山脉以北的东部地带,形成了现代民勤盆地。祁连山森林茂密、冰川连绵,源源不断的雪水汇入盆地,聚为湖泊。草原与湖泊构成了辽阔而美丽的民勤绿洲。
早在沙井文化时期(其时代大体相当于西周中期至春秋晚期),先民们就在民勤进行着开发和建设。自秦至汉,先后有乌孙、月氏、匈奴等民族在此游牧狩猎。汉朝于元狩二年(前121年)在河西设郡置县,元狩四年(前119年)末或元狩五年(前118年),开始移内地汉民实边垦殖。今民勤境内始有汉民,并与各少数民族杂居生活。
其后历代,民勤居民总体上呈少数民族入侵为主,汉族政权移内地汉民实边为辅的一种双向流动状态,甚至可以说是一部内地中央政权和地方(或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争夺史。
前秦、后凉时的氐族,后秦时的羌族,南凉时的河西鲜卑,北凉时的卢水胡,隋唐时的突厥、吐蕃,五代时的六谷蕃,西夏时的党项,元代的蒙古,清代驻防的女真等,先后在今民勤境内,或游牧,或定居。至清乾隆时,县境内还有许多蒙古人在此放牧。
历代汉族政权移民实边,明代规模最大。大量内地汉民迁入今民勤境内,或戍守,或垦殖。在历史沿革的过程中,他们和少数民族杂处一地,长期共同生活,广泛交际,在对少数民族产生文化影响的同时,也为少数民族文化所影响。这对民勤方言体系的形成,有不容置疑的作用。民勤方言中至今保留使用的许多少数民族词语便是一个佐证,如:
蒙古语词汇:兀那(那个)、海海子(沙漠中的湖)、歹(恶毒)、哈巴(巴结)。如说:“兀那个人心歹的太哩,见了穷人恨不得做死哩,见了当官的就哈巴哈巴的。”
有的词是蒙汉结合:淌土:“淌”是蒙语,“土”是汉语。“淌土”意为“道路上碾压而成的稀土”。直胡同:“直”是汉语,“胡同”是蒙语“井”。“直胡同”意为“做事直来直去的人”。贼忽拉:“贼”是汉语,“忽拉”是蒙语。“贼忽拉”意为“贼”。
解放前,民勤坝区有建立和祭祀鄂博(蒙语,道路和境界的标志)的习惯。一个村子,有多少姓氏,就有多少鄂博,如文化村有王家鄂博、蒋家鄂博、马家鄂博、姜家鄂博、安家鄂博、焦家鄂博等等。与鄂博密切联系的就是师公子(男巫师)。师公子诵经驱鬼时击单层羊皮鼓,甩大马鞭。这种习俗来自河套蒙古的萨满教,而非汉族固有。明代镇番从中原迁来大批汉民,有的甚至是从江南地区迁来的,原先都与萨满教毫无关系。但居住日久,他们受蒙古人的影响,普遍接受了萨满教祭祀鄂博的习惯。这种习惯如此普遍深入,不能不说是与蒙古人长期接触、相互影响所造成的。
其他少数民族词汇:温突水:“水”是汉语,“温突”是满语。“温突水”意为“不开的水”。麻利(满语)。烟支:匈奴语,用烟支花制作的颜料,妇女用来饰面。师比难缠:“师比”是匈奴语,指匈奴使用的一种带钩,“难缠”是汉语。“师比难缠”意为“纠缠”。
还有许多词语,如:欧拉(音,以下词语均为读音)、兀拉、兀拉个、兀的、怛杆、扎娃、机抓、掂炫、个那死、慌狍子、懒皇胎、冇出鬼、闲呆子、倒戈郎、索罗铃铛、血斯呼啦、格里生外、胡求毛吊、毛里搁草、冰几洼搭、呱声妄亮、黑蛆乌拉、克齐麻嚓、散不拉海、死缠钩带、噎死扽活、整打趸子等等。类似这样的词语,有音无字,难以书写,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不是来自少数民族语言,就是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嫁接。
二、历代移民的影响
历代各种因素的移民是影响民勤方言体系构成的另一个主要因素。
历史上,在今民勤境内大规模移民有两次:一次是汉朝,另一次是明朝。
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置武威郡,治武威县,在今民勤县城东北约一百里处。武威郡所辖十县之中的休屠县、武威县、宣威县在今民勤境内,约有人口2万余人。
汉朝拓地河西,为解决边防军需供应问题,施行遣戍屯田政策。
西汉时期,西、北边防军有戍卒、正卒、谪卒、弛刑徒及属国兵等,其中戍卒、弛刑徒、谪卒等全部来自关内诸郡国。戍卒是屯田开发的主要承担者。从居延汉简的记录中可知,西、北边郡的戍卒,多数来自淮阳(今河南淮阳、太康、拓城、鹿邑、扶沟一带)、昌邑(今山东巨野东南)、魏郡(治今河北临漳西南)、汝南(今河南、安徽一带)等郡国。文献中也屡见“关中卒”、“东方之戍卒”、“山东之戎马甲士戍边郡者”、“关东戍卒”等说法。
此外,汉武帝时恢复谪戍制,即将各地犯罪官吏、脱离户籍的亡命之人、赘婿、商贾、前有市籍(即曾为商贾者)、父母有市籍者、祖父母有市籍者七类人列为谪戍对象,发往西、北边地戍守。《汉书·宣帝纪》载,神爵元年(前61年)平定羌乱时,曾调发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驰刑徒从军。
在遣戍屯田的同时或稍后,汉王朝又在河西徙民实边,将关东贫民、罪犯迁来进行屯垦。《汉书·地理志下》载:河西四郡“其民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报怨过当,或以悖逆亡道,家属徙焉”。他们是大规模开发河西的先驱。
西汉末年,中原大乱,窦融割据河西。他“抚结雄杰,怀辑羌虏”,遂使这一地区上下相亲,晏然富殖,“安定(今宁夏固原)、北地(今甘肃东北部及宁夏东部)、上郡(今陕西榆林一带)流人避凶饥者,归之不绝”相对稳定的河西还吸引了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地区的不少人。当时,仅金城郡避难武威者就达4300多口。
综上所述,西汉武威郡屯田将士、实边移民以及避难民众多来自今河南、河北、山东、安徽、陕西、宁夏和甘肃东部地区等地。关东(泛指整个函谷关以东地区,包括今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等地)移民是河西基本居民。他们带来了先进的中原文化和生产技术,使武威郡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促进了武威郡的全面发展。
明洪武四年(1371年),明统治者开始在河西施行大规模屯田和移民实边。
嘉靖八年(1529年),朝廷下诏,令甘肃等边对统领所管的步兵,供给牛种农具,使之垦辟屯田,水地三年后起科,山地永不起科。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右佥都御史杨博巡抚甘肃,又在甘肃“大兴屯利,请募民垦田,永不征租”。 这些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移民和当地人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恢复。当时,陕西行都司所辖12卫2所,移民军人及其家属竟达10万人左右。
洪武五年(1372年),江南滁州王兴任临河卫镇番营掌印指挥,卫驻2500名官兵,实行军屯。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垦”,“每军授田五十亩”,无事为农,有事为军。根据当时的规定,许多将士将家眷从江淮一带、中原和山西的浑源、汾阳、沁源、潞城、沁水、翼城、曲沃、洪洞、襄汾等地迁于民勤,参加垦殖。是年秋,又敕令山西、河南等地约2000余口迁于民勤,在今薛百、蔡旗一带从事垦种。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镇番卫屯田人数达5500人。至成化末(1487年前后),人口增加很快,镇番卫已有近万人从事垦殖活动。
民勤县文化馆保存的部分民勤氏族谱牒,对明代移民也有明确记载。
“文革”后,氏族谱牒大多遗失,但民勤1983年开始编修新志时仍在当地寻觅了30多部氏族谱牒。经综合分析研究发现,明代移居民勤者,有戍边而来的,有军屯、民屯、商屯而来的,也有部分定居的仕宦。其中戍边入籍的18户,从籍贯看,江南应天府5户,安徽滁州、凤阳2户,山西洪洞2户,甘肃文县、陇西各2户,江苏、浙江、河北、河南、陕西、宁夏各1户。
红沙梁王氏,原籍江南滁州,明洪武初因戍边入籍。苏武孟氏,原籍浙江宁波府,明永乐元年(1403年)从戎入籍。大坝卢氏,原籍金陵,明宣德、正统年间(1435~1436年间)因戍边入籍。苏武、大滩、红柳园及西渠马氏,原籍直隶北京顺天府蓟州遵化县,明初因戍边入籍。其他如夹河、泉山梁氏原籍河北,明代至镇番。苏武、六坝及东镇彭氏原籍江南凤阳,其祖自明代世职本土,因以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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